11-top_img.png

建设项目用地预审

发布时间:2016-04-26 浏览次数:221
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项目用地预审
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68号令)

三、申请条件:

1.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
2.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
3.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
四、办理材料:

1.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

2.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

3.项目属审批项目建议书的,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;属核准的,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产业政策的文件;属备案的,提供备案批准文件

4.政府相关文件、会议纪要

5.项目选址电子坐标(80坐标系)

6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平面布置图

7.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

8.项目所属地县区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

9.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修改规划的,要出具规划修改方案

五、办理流程:表1

六、办理地点:市国土局七楼

七、受理公众办理时间:工作日

八、联系电话:2836733

九、涉及表格:附件1

 


表1
 



 


附件: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.doc

foot_img_01.png

主办单位: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版权所有: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[网站地图]

网站标识码:2111000048 ICP备案序号:辽ICP备2023000295号-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3号

联系电话:0427-2837001

foot_img_02.p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