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用地预审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项目用地预审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68号令)
三、申请条件:
1.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2.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3.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
四、办理材料:
1.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
2.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
3.项目属审批项目建议书的,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;属核准的,提供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产业政策的文件;属备案的,提供备案批准文件
4.政府相关文件、会议纪要
5.项目选址电子坐标(80坐标系)
6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平面布置图
7.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
8.项目所属地县区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
9.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修改规划的,要出具规划修改方案
五、办理流程:表1
六、办理地点:市国土局七楼
七、受理公众办理时间:工作日
八、联系电话:2836733
九、涉及表格:附件1
表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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